国之作 -

宣传服务云~战略合作代运营

国之作~文艺人工作室合作协议


甲方:文艺人同名工作室(公司)

乙方:文艺人

双方依据共赢原则,自愿达成一致如下:

1:就版权约(文艺立方·雍容),无时间限制无区域限制乙方全权委托甲方统筹执行(投入与盈利皆由属甲方)。

2:就经纪约(文艺立方·嘉才),无时间限制无区域限制盈利50%:50%文艺人分成(以文艺人为载体的所有商业行为~重点包括:演出/代言/直播带货)。

3:就开发约(文艺立方·星品),无时间限制无区域限制以文艺人影响力入股的的所有企业(30%甲方30%乙方30%宣传服务云10%期权池)。


二:合作方式

1:乙方出任本工作室总经理参与决策与管理。

2:宣传服务云运营体系同步各域代运营各文艺人经纪事务。

3:宣传服务云开通“文艺人宣翼·云合”作为平台支撑。本工作室每年度盈利20%作为文艺人后续推广费用。


:甲方变动

若甲方变动,甲方认同乙方可自选因应——
1、维持原合作不受甲方变动影响
2、自动转换为新合作方式
3、现金赔偿

四:乙方变动

1、未影响甲方~乙方主动终止/乙方被动终止
乙方不能基于国家法律法规而契合时代呼声,则认同甲方有权终止本合作协议。乙方通过甲方所入股所有企业,均与乙方无关,均由甲方全权所有。
2、给甲方带来不利影响~乙方主动终止/乙方被动终止
在回收乙方通过甲方所入股企业之外,甲方有权依据乙方所作所为,要求乙方对其行为负责,并依据甲方损失对甲方进行赔偿。

五:问题解决
先行:双方协商
后行:一致依据法院判决


甲方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   乙方

签约日期

签约地址


联络

邮件:wy@guozhizuo.cn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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